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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十分显眼的变化,瑞士银行业保密制度的松动引发了国内舆论的高度敏感。但实际上,这只是一场几十年来最大规模和最深程度的国际税收制度改革风暴的一部分。相对于那些令人猜疑的富豪们的个人所得税,跨国公司本应缴纳却“合法地”规避了的大笔税收是各国政府当前更加关心的重点。

    20136月中旬在风景如画的北爱尔兰恩尼斯基林(Enniskillen)乡间召开的G8峰会(当时可能没有人预料到,这竟是最后一届G8峰会)被笼罩在叙利亚内战的浓重阴霾之中,但峰会在西方联盟与俄罗斯为巴沙尔·阿萨德政权的合法性问题争执不下之余,还是达成了一些实际成果。八国领导人签署了包含10点内容的《厄恩湖宣言》(Lough Erne Declaration),承诺改革国际公司税制,包括将打击逃税以及空壳公司的隐秘所有者,呼吁全球税务机关自动共享信息等。与此同时,G8还敦促各国改革那些让跨国公司能够将利润转移到国外以实现避税的政策,并要求这类公司报告“它们在哪里缴纳了何种税赋”。

    在一个月之后于莫斯科召开的G20峰会上,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经合组织)G8峰会勾画的蓝图基础上起草的包括15个要点的国际税收改革行动计划,得到了与会领导人的广泛支持。20138月底,中国加入这一全球共同行动,并在OECD总部所在地巴黎签署《税收事务行政互助公约》。

    如果说肇始于华尔街的本轮全球金融危机蕴含了什么积极因素的话,那就是它将大型跨国企业——特别是金融企业——的贪得无厌与暗箱操作暴露无余,从而唤起了西方选民净化市场竞争秩序、对它们加大约束的强烈意愿和决心。贯穿2011年下半年的声势浩大的“占领华尔街” 运动(以及由它激发的世界各地的一系列“占领”运动),便是民意忍无可忍之下的一种反弹。深陷于债务危机、苦于无法平衡财政预算的美欧国家政府,则自然非常愿意响应这种能够为国家带来更多税收的公众呼吁。

    2008年以来,针对通用电气(GE) 、星巴克(Starbucks)谷歌(Google)、苹果(Apple)亚马逊(Amazon)等大型跨国公司避税的报道和指责不绝于耳。据说,这些公司历年来已经利用各国之间的税制漏洞逃避多达10亿美元的税收。而它们的辩解显得如此苍白乏力,除了反复重申自己没有违反任何国家的任何法律之外,它们找不到任何道德遮羞布。

    跨境专利使用费、转移定价和区域总部选址是这些企业用来避税的常见伎俩。举例来说,一家跨国公司通常会把它的控股母公司和资产所在地登记在开曼群岛和英属维京群岛这些税率极低甚至税率为零的“避税天堂”,并把自己全球利润的大部分归到这些实体名下以避税。

这里可以举一个简单例子来说明它们是如何轻而易举地做到这一点的:假设一家跨国企业将自己的全球总部注册在企业税为零的泽西岛,它可以让自己开在印尼或菲律宾的生产企业向设在荷兰或比利时的研发中心支付高额专利使用费;随后,位于泽西岛的总部以低廉的价格向位于印尼的工厂购买制成品,再以高价出售给位于比利时的欧洲总部,进而完成这些产品向欧洲市场的最终销售。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产品的设计研发在荷兰,销售也在欧洲,生产在印尼,但利润却大都流向了既不设计、又非生产、更无销售的泽西岛。个中的窍门就在于:位于印尼的工厂由于向位于荷兰的研发中心支付了高额专利使用费,又以低价向泽西岛总部出售制成品,所以它不会有什么利润,甚至可能保持长期亏损;位于荷兰的欧洲总部也一样,虽然它从印尼工厂那里获得了大笔专利费,但由于它在欧洲市场上出售产品的价格很可能甚至都低于向泽西岛总部采购的价格,因而它也不会有多少利润;最终,这家跨国公司赚的绝大部分钱都留在了税收为零的泽西岛总部!

    当然,真实的情况比这个例子要复杂和隐秘得多,但本质就是如此。

根据研究机构Tax Justice Network的研究报告,这类全球避税行动每年所逃漏的税款可能超过3万亿美元。以下两个数据提供了有力的侧面佐证——

联合国于今年初公布的一项调查说,英属维京群岛这个位于加勒比海的“避税天堂”在2013年里获得了920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这个数字仅次于美国、中国和俄罗斯,高居全球吸引外资的第四位。说得更加直观一点,米粒之地的维京群岛吸引的外资超过了世界主要新兴经济大国巴西和印度吸引外资的总和!

而据《华尔街日报》日报报道,美国公共利益研究组织(PIRG)的研究显示,包括通用电气、苹果、辉瑞制药(Pfizer Inc.)和微软(Microsoft Co.)在内的排名前100位的美国上市公司,2012年存放在海外的利润高达近1.2万亿美元。这么一笔巨额资金大多隐藏在了上文提到的那些“避税天堂”,这实际上也意味着这些公司有将近一半的年度利润未向美国政府纳税。

为此,美国前财政部长、哈佛大学教授劳伦斯•萨默斯(Lawrence Summers)曾撰文建议,美国政府应向这些美国企业的境外利润征税。201311月,当时的参议院财政委员会(Senate Finance Committee)主席、资深民主党议员马克斯•鲍卡斯(Max Baucus,他于2013年底被奥巴马总统提名出任驻华大使,并已于今年3月来京就任)提出一项法案,要求对美国跨国公司所持的海外现金一次性征收20%的税收,以期推动美国税法更为公平合理。

    不过,想要彻底改革国际税收体系、堵住税收漏洞、打击跨国避税,必须要实现全球合作,而这恰是非常不容易的。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搭便车”思维:即每个国家都希望他国在遏制避税的同时无需触动本国利益。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各国政府——不管是左翼还是右翼政府——都在积极招徕外国投资,因为投资可以在创造未来就业和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巨大作用。正因如此,很多国家制定了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吸引高科技产业方面尤其如此。在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之前,爱尔兰便是依靠这种政策取得巨大经济成功的典范。但这就在全球范围内造就了许多“税收洼地”,从而为在全球各地都有业务和市场的跨国公司提供了合法避税的可钻空子。

除此之外,前文已经多次提及,世界上还有多个税收极低或者根本不征收企业税的所谓“避税天堂”,例如著名的百慕大群岛。这些地区独特的地理位置、历史传统、经济结构和社会现状使得它们吸引外资的目的并非真的想要依靠它们来实现本地区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它们有另外的盘算,例如仅仅是赚取一点企业注册登记费用或金融中介佣金等等。这些“避税天堂”并非不知道自己的政策会对他国造成重大损害而对本地仅能带来蝇头小利,但这也许就是经济学里经常说的“公敌的悲剧”,它基于基本人性。

    在没有“世界政府”(性质上相当于“公地”的“无主性”)的情况下,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寄希望于几个最大经济体之间达成共识。现在,最好的机会已经来临:近年来,美国在推动全球税收体系改革方面显示出了强烈的决心,而欧盟则一贯主张加强金融监管,提高银行业透明度,美欧在这方面的努力也得到了中国的支持。

    过去一年多来,经过G8G20OECD的不懈努力,一项关于各国政府共享纳税人境外金融账户信息的全球新标准终于于 56日在巴黎签署。这项新标准的使用对象不仅是那些富豪个人,也包括企业。

可以预计,随着协议于2015年底开始执行,一场国际税收体系的深刻变革也将拉开大幕。

    写于2014511日,2014515日发表于“腾讯·大家”专栏;链接:http://dajia.qq.com/blog/407140050167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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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季冰

陈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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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12月生于上海,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曾任上海经济报副总编辑、东方早报副主编,现就职于上海商报社。著有从近现代历史出发探讨“中国崛起”问题的通俗学术著作《下一站:中国》。本博客内所有文章(除特别注明外)版权均为陈季冰所有,欢迎浏览,如欲转载,请事先与本人取得联系。 chjb@vip.sina.com。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号:冰川思想库,ID:bingchuans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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