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40岁时,没有4000万身价不要来见我,也别说是我学生。”北师大博士生导师董藩在微博上对其学生的训诫,成为近来中国互联网上最新的焦点场域。这句市侩气十足的豪言壮语,掀起了有关这个时代应当树立什么样的师道尊严和价值取向的巨大争议,也再次触发了一些正直之士对中国高等教育“失败”的悲哀情绪。
根据董教授事后的补充解释,他之所以这么赤裸裸地用金钱来衡量学生,系出于一种“激励”和“励志”的需要——“培养其财富意识是我工作内容之一,当然前提是合理合法致富。自己富了意味着创造了很多GDP、税收、就业岗位,社会贡献大,也帮助了低收入者,并避免自己、家属及亲属成为社会负担……”请注意接下来的这句总结:“对高学历者来说,贫穷意味着耻辱和失败。”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贫穷可耻”是一种容易招惹是非的高调门话语。假如把它翻译成低调门的另一种表述,其实就是:“致富光荣”。因此,说穿了,这位董老师不过是在以一种有自我炒作之嫌的方式重复着改革开放之初的那些一度如雷贯耳的宣传口号,像什么“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等。
虽然仅仅过了30多年,但这些话如今再度在耳边响起,却恍然已经是从几个世纪以前飘来的回音,那么陌生和刺耳。由此,我觉得,董藩此番表演之所以造成如此轩然大波,与其说他作为一个为人师表者的价值观有多么错误或不妥,毋宁说他在中国当今的语境下大声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显得太不合时宜。
“致富”难道不再光荣了吗?当下的正统话语系统似乎并不打算承认这一变化。《福布斯》杂志于上月10日公布的年度全球超级富豪榜单显示,中国的亿万富翁人数比上年增加8成,达到115人,是全球范围内飙升最快的。这显然是作为一条令人兴奋的正面消息被报道的。不仅如此,现行的政治体制也正不遗余力地试图将这些富人们吸纳进来。十分显眼的是,此次《福布斯》列出的中国最富十人,全部是现任或曾任全国及各级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而根据另一个“胡润百富榜”的数据,在2987名全国人大代表中,最富裕的70位代表的财富总和为4931亿元人民币(合750亿美元)。以至于在今年两会的首场记者会上,彭博新闻社记者向新闻发言人李肇星抛出了一个中美议员“斗富”的尖锐问题。该外国记者宣称,他发现至少有38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资产总额超过了美国目前最富的议员,虽然中国的人均GDP仍只有美国的十分之一。
然而,弥漫于民间的主流声音又与之格格不入,不然,为什么30年后的今天,我们竟失去了光明正大地说出“致富光荣”这句话的底气了呢?显然,这30多年来,我们的社会必定发生了某些显著的变化。董藩补充解释里的一句话泄露了其中的秘密,他说:“前提是合理合法致富。”
在一个制度善好的社会里,贫穷即便不一定可耻,也绝不会是一项值得夸耀的荣誉,而富裕则肯定是一件相当光荣的事情。西方社会里受人尊敬的所谓“绅士”,虽然其衡量标准主要是道德修养和文化教养,但一定数量的财富也是取得绅士头衔的重要门槛。中国古代圣贤们教导我们的“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仓廪实而知礼节”等等,表达的都是一个意思,即:经济上的贫穷会损害和降低社会的普遍道德水准,惟有修养超群的极少数人才能在贫困的条件下坚守德性。非常容易混淆因而必须要一再明辨的一点是:“君子”之受到赞誉,并不是因为安于贫穷,而是因为不肯拿德性操守去交换现实利益(也就是脱贫),所谓“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也!”
眼下,中国的改革派人士发现自己正处于一个越来越尴尬的位置。一方面,他们对社会上日益触目惊心的贫富分化痛心疾首,一再发出自己微弱而徒劳的警告。例如,这次《福布斯》榜单上的115位中国亿万富豪拥有的总资产相当于全国去年GDP的9%,而在西欧等相对更平等的社会中,亿万富豪总资产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该国GDP的4%。而且,中国亿万富豪的真实人数和身家很可能远远超过《福布斯》的统计,这就意味着这些极少数人占有的社会财富的真实比例将更高。另一方面,抱持自由主义价值理念的改革派人士又对社会上持续滋长的所谓“仇富”心态忧心忡忡,担忧这种普遍的“非理性”情绪激发出来的民粹思潮将会把国家带回倒退轨道。当然,他们心里很清楚,贫富差距拉大的社会现实与仇富的民间情绪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但在我看来,这仍不是问题的核心。30年前的口号“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际上本身就含有国家通过制度设计有意识地适当扩大收入差距的潜台词,其意在于为改革开放、经济增长和个人致富注入动力,目标是指向这句口号的下半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30年后,当相对而言尚未富起来的大多数人发现这个目标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越来越渺茫的时候,自身希望的破灭就使得昔日环绕在那些口号上的诱人光环迅速褪色。
更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是,如果说30年前的那些“少数人”还有可能凭借自己的不怕冒险和勤奋苦干从“多数人”中一举脱颖而出的话,那么如今,这种创富故事已然成为天方夜谭式的美梦。在今天的大环境下,果真像董藩说的那样恪守“合理合法”的前提,你有可能“致富”吗?这一点,想必经常接触房地产业界的董老师要比我更加心知肚明。
甚至在时人眼里同样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致富路径,30年前与30年后也有本质区别——彼时的“少数人”通过自己的铤而走险冲击了陈腐僵化的观念和制度,当然他们这么做仅仅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并非主动和有意识地试图改进制度。但从客观上说,他们承担的风险和付出的代价为身后的“多数人”开拓了充分施展的空间和共同富裕的可能性。反观此时的“少数人”,他们竭力所为的,大多是在强化和固化现存制度中的不合理成分。也就是说,这些“少数人”通过将身后的“多数人”排除在“共同富裕”的大门之外,以谋求对“致富”权利的垄断。于是,30年后,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就不再是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动力,而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停滞不前的结果,自然也成为它们难以进一步向前推进的障碍。
当财富差不多已经可以同“不合理”、“不合法”划等号时,我们又怎能期望寻常的社会大众不“仇富”呢?
但最令我悲哀的还不止于斯。一般来说,对某种不公正的事物的义愤通常总是能够激发起改变它的愿望,但中国当下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真相是:大多数人一边“仇富”,一边又千方百计试图跻身他们所仇视的那些人的行列中去。这同眼下许多年轻人昨天把政府及政府官员批得一无是处,今天又挤破头地投身千里挑一的公务员考试一样。
很少有人再像30年前那样怀有通过改变规则(以及潜规则)来为自己争取利益的雄心,人们不是怀着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削尖脑袋挤进“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人里,就是以一种虚无主义的心态不分青红皂白地将财富与富人一起押上内心的道德审判台。
致富依然光荣吗?这个问题像一面沉重的镜子,照出了我们社会当前所处的危险的撕裂状态。
写于2011年4月8日夜,发表于2011年4月18日《青年时报》评论周刊“思想者”版。链接:http://qnsb.com/fzepaper/site1/qnsb/html/2011-04/18/content_3134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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