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冰按】本文系我应杭州《青年时报》评论部主任翟春阳之约发表于该报的一则长篇分析文章,我根据马云及阿里巴巴集团上周的一系列新表态,对6月15日发表于上海《新闻晨报》上的《马云错在哪里?》一文(http://blog.ifeng.com/article/11884197.html )做了比较大的补充。
马云不愧是一个善于审时度势的聪明人,在受到《新世纪》周刊批评后的一周内,他一改此前的暧昧和吞吞吐吐,果断地与媒体主动沟通,显示出他的善于学习。
6月14日下午,就在那篇与胡舒立的讨论被财新网发布后几个小时,阿里巴巴在杭州召开临时新闻发布会。这一次,马云比较详细地介绍了支付宝所有权转移的过程,并对媒体关心的所谓“协议控制”、“贱卖进自己口袋”等问题作了一一回答。
两天后,也就是6月16日,阿里巴巴公开宣布,将淘宝网(Taobao)将分拆为经营B2C业务的淘宝商城(Taobao Mall)、C2C业务的淘宝(Taobao Marketplace)和搜索引擎一淘网(eTao)三个独立实体。在给员工的信中,这一拆分被马云称为“淘宝网成立后最大规模的自发式变革”。
有分析人士猜测,在支付宝产权争论尚未谈妥情况下的拆分淘宝网,尽管按照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的再三强调,是一个“业务调整”、“纯粹的管理决策”,并且“管理层已经就此跟所有的董事会成员进行讨论,他们(包括雅虎和软银)完全同意和支持这个决定”,但此举很可能是为未来上市做铺垫,是最终以上市解决雅虎退出问题的一揽子产权分割方案的第一步。
因此,已经沸沸扬扬的“支付宝争夺战”到目前仍未尘埃落定,而且,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坏,仍将对整个阿里巴巴集团产生重大影响。当然,社会舆论对它的强烈关注,更多地是着眼于中国电子商务乃至公司治理的普遍法治环境。这并非马云个人能够掌控的,尽管他是历史的重要参与者。而在这一过程中,马云展现出了一位正在勉力走向现代的中国企业家的许多特质,其前前后后的表现颇耐人寻味。
马云曾经是——现在仍然是——我最敬佩的少数同时代国人之一。我常对同事和家人开玩笑说,如果那些忙忙碌碌地穿梭于大街小巷和居民小区的快递公司要供一尊财神像的话,它们其实更应该给马云烧香——没有他的淘宝(以及其身后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的网购公司),哪来它们今天如火如荼的生意?对我来说,马云就是商业和创新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在当代中国的一个人格化象征。
大约一个月前爆出新闻说,作为阿里巴巴集团的主席,马云未经雅虎和软银等股东授权,将支付宝公司的所有权转移到自己控制的集团子公司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接踵而来的,还有国内外媒体对马云“践踏市场规范”、“违背商业诚信”的口诛笔伐。
我一开始对这件事情异常纳闷,按理说,它本质上与马云个人的商业操守并无太多关系,中国、美国、日本都有严格的公司股权保护制度,何况针对上市企业的更为严格和透明的公司法律法规。如果马云的蛮横做法的确违反了上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法则,只要其他股东们不接受,他是绝对做不成的。既然这样,聪明绝顶的马云又为何要强做这种多半会名利双失的事呢?
稍后披露出来的关于中国央行颁发首批第三方支付公司牌照的一系列新闻似乎解答了我的困惑:目前中国的政策对于外资参与国内第三方支付运营有严格的限制,因为,据说它的数据系统事关中国的金融安全和千家万户消费者的福祉。这样一来,马云便有了充分的理由为保住支付宝的合法生存地位而撕毁与其他股东的契约;而雅虎和软银这些外资股东也不得不忍痛割爱,在新的形势下,他们所能做的,仅仅是从马云这里讨到一个比较好的价钱而已。事实上,谈判正在进行中。
本来,这事大概也就这么偃旗息鼓了。
上周出版的《新世纪》周刊发表题为《马云为什么错了》的社评,从维护契约和产权这两块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石的角度出发,同时批评了马云的做法和央行的政策。看得出来,《新世纪》周刊和我一样非常尊重马云,并对他寄予了极高的期许,文章颇有一种“爱之深、责之切”的意味。
但马云本人显然对这种因关爱而产生的责备全然不能接受。根据财新网的报道,该社评发表后,财新总编辑胡舒立在北京时间6月12日凌晨1时接到马云从美国发来的短信,这两个满脑子现代意识的各自业界的领袖随后以短信方式交谈了2个小时之久;第二天下午马云回到国内后,又再次就此事致电胡舒立与之沟通。
从财新网6月14日刊登的那两次对话的3000多字实录中,我们能够读到的是:马云在这件事情上仿佛有一肚子难言的隐情,他自己不想说出来,也不希望媒体刨根问底。当然,这是他不可能做到的,否则《新世纪》周刊这样的媒体就不会存在下去,我这样的媒体人也就不会写这篇文章了。而胡舒立则千方百计地试图逼迫马云说出他所谓的那些“事实真相”,不过她没有成功,尽管她是公认的当今中国最出色的记者。
胡舒立也是我最敬佩的少数同时代国人之一。有一点马云没说错,根据我本人对胡舒立的了解,她是一个行动力远胜于思考力的人。也就是说,她善于挖掘真相而未必善于提供见解。用马云的话来说,胡舒立“对获得信息的兴趣之大远远超过对事件正确与否的探讨”。但即便如此,作为这场辩论的听众,我仍将毫无疑问地站在胡舒立一边——
马云这回的确错了!
他错在哪里呢?
依我看,马云之错,主要未必错在他处理支付宝的前前后后的表现。说老实话,我也并不认为《马云为什么错了》这篇社评里对马云的批评有多么正确。我不会过多地怀疑马云身上的法治素养和企业家诚信,正如他在短信里开宗明义对胡舒立说的,“假如没有契约精神我们能走到今天?”我更不会将马云与那些动辄挥舞“国家利益”大旗的真心或虚伪的“民族主义者”相类比,尽管马云自己也表达了“支付数据的安全是任何国家不会轻易放弃的”的这种观点。不过我隐隐地觉得,自诩一贯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并坚持“开放主义”的马云之所以会一再显露对中国的数据安全被外人掌控的担心,很可能与他对集团内部雅虎和软银这些外资股东的不信任及对外部的Google和Paypal这些外资竞争者的敌意有密切关系——人的逻辑判断经常会受到情绪的影响,遑论掺杂着重大利益的情绪。
依我,马云之错,错在他的不诚实和不诚恳。本来,作为一个生意人,马云的确没有必要对媒体和盘托出自己心里的小九九,他完全可以用沉默或一句我们早已司空见惯的“无可奉告”来打发掉胡舒立和《新世纪》周刊对他的批评和追问。若是那样的话,我也就没有必要在这里不依不绕地继续批评这位我至今仍然十分敬重的人了。但心高气傲的马云偏偏容不得别人对他说三道四,他采取的办法是不厌其烦地指责胡舒立“不了解情况就瞎评论”,而且语气中充满了嘲笑和教训。按照马云的这种逻辑,只要我们尚未百分之百地了解了一个小偷的所有作案信息,我们就不能判断他的偷窃是一种错误行为。至于他所谓“你不负责任的文章言论让坚守底线的阿里年轻人很是愤慨”、“我怕你们会误导年轻人”之类虚张声势的大话,在我眼里,差不多已经滑落到了与史玉柱之流的“爱国流氓论”同等荒谬可笑的境地。
还是像马云在短信中对胡舒立表白的那样:任何人(在这个事件中包括马云、杨致远、孙正义和周小川)都必定会犯错误,尽管每个人都会像马云在致胡舒立的短信里反复强调的那样认定自己是在做正确的事。面对批评,马云如果觉得委屈,他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出来解释;如果确有难言之隐(我本人是不相信“支付宝事件”背后有多少见不得人的政治阴谋的),那他就只能选择默默承受,哪怕再不情愿。我在这里倒很想劝马云学一学格力电器老总董明珠在去年广东省两会上对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空调政府采购项目公开发飙的那种勇气,只有这样,方能推动制度的合理化变革。当然,他如果没有这种志向,我们也不必苛求。
自己沉默失语,却又想堵住别人的嘴,甚至还想强求大家的认同,这种事情惟有上帝能办到。
好在马云毕竟依然是那个值得我们敬佩的马云,在14日的临时新闻发布会上,他迅速回应了社会舆论的上述要求,甚至还用相当坦率的话语分别评价了他目前的两位谈判对手——雅虎和杨致远和软银的孙正义。但直到此时,马云似乎对于自己在舆论领域掀起的轩然大波仍非常不解,他的一开场便是:“没想到媒体会这样误读支付宝事件,居然上升到了诚信、契约精神的程度。”
根据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说法,今年一季度,央行对已在申请牌照期间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提出要求,须向央行作出书面陈述,即“是否存在境外投资人通过持股、协议或其他安排拥有其实际控制权”。虽然迄今并没有明确的法规政策禁止或限制外资参与中国的第三方支付,但马云显然深谙中国式潜规则的厉害。根据他自己的解读,“按照这样讲,你这份报告如果不按照100%的内资来做的话,你就连申请的资格都没有……”于是就有了接下来的所有故事。马云自己说,支付宝之所以中止雅虎等股东的外资协议控制转移所有权,从“外资”转成“内资”身份,是在多次与央行沟通下,为取得支付牌照做出的决定。他同时还表示,谈判正在进行中,如果未来央行政策松动,支付宝重新由阿里巴巴集团控股也是可以谈的。
不管马云是出于何种动机,他所坚持的一点至少在我看来是站得住脚甚至值得高度认同的,即他不想做那些中国人习以为常的规避政策法规的灰色行为。“我讨厌做企业上有对策、下有政策,绕来绕去地绕……我跟胡舒立讲的也很清楚,不需要有人教我怎么绕开政策,或者洋人教我的也不少,你们肯定有办法可以绕开,问题是你今天这么大,而且央行明确规定外资不能协议,必须上报,在这个情况下你还要绕开,我觉得是知法犯法,你是不能做的。”按他自己的说法,这是他与谈判对手孙正义目前存在的最大分歧。
我们对马云的讨论也许到此应该结束了,但对支付宝、阿里巴巴的公司治理,乃至对中国的商业环境的追问仍没有完结。对胡舒立这样的理想主义评论者而言,这是个规范性问题;而对马云这样的现实主义企业家而言,这甚至还是一个眼面前的具体的现实问题——阿里巴巴是一家境外上市公司,因此,它的行为无疑将受到雅虎和软银背后各自国家的政府力量的影响。就像马云自己在新闻呢发布会上透露的,“我自始至终认为这是一个公司的事情,但是我是没有想到这个事情后来搞得美国的大使馆、中美战略谈判都卷入到这个里面了,我这次去了美国,还有一个人跟我说,美国国务院的那个谁还专门希望了解这个股权结构的问题……”
作为企业家,应当通过推动社会规则的改进来谋求对他人来说同样普适的商业利益、并在自由开放的竞争中赢得金钱和荣誉,还是试图利用规则中的缺陷(甚至放大和恶化这种缺陷)来将竞争者排除在外、从而牟取一本万利的商业特权?我认为,这是每一个像马云那样怀有历史抱负的现代中国企业家都必须面对的重大抉择。
初稿写于2011年6月14日,修改于2011年6月18-19日,发表于2011年6月20日《青年时报》。见报标题:有一种抉择,马云必须面对;链接:http://www.qnsb.com/fzepaper/site1/qnsb/html/2011-06/20/content_3252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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