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不久前与北京一家报社的一位年轻女编辑闲聊历史与史观问题,像大多数无意识地将进步论视为理所当然的现代人一样,她也把传统中国看得一无是处。为了打消她的这种直线型思维,我举了许多唐宋乃至明清的政治、文化及社会生活的例子,以证明历史上的大多数时候其实并不像我们教科书上说得那么糟糕。相反,有一些时代的人们享有了当代中国人难以想象的政治自由、社会宽容和文化多元。

    看得出来,这位历史进步论者至少在口头上是被我说服了。但30年的课堂与社会教育在她的脑子里打下的烙印显然不是一夕之间能够抹去的。末了,她像抓到救命稻草一样对我说:“陈老师,你刚才说的那些可能都对,但作为一个女性,我可不会接受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在家庭中去和其他女人共事一夫!”

    我告诉她,我并不想否认中国古代的“男尊女卑”,但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至少并不像一般现代人脑子里相像得那么简单。因为三言两语一时说不清楚,我答应她专门就这个复杂问题写一篇随笔文章。

 

一.

 

    在受过现代教育的现代人眼里,“封建社会”(这个概念本身就有很大问题,但因为无涉本文主题,这里就不发散开去谈了)中女性毫无地位,完全是男性的附属品,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的确,在古代中国,女子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因而也就不能做官。这实际上也意味着绝大多数女性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象征着儒家社会伦理规范的“三纲五常”中有“夫为妻纲”的教条,儒家典籍中还有“三从四德”的行为规范,而民间俗语中也充斥着“女子无才便是德”、“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之类蔑视女性的陈腐论调。到了明清以后,社会上更出现了女子缠足这样摧残女性身心健康的陋习。

然而,我想大家应该都读过《红楼梦》这本中国古代最杰出的小说。我们不妨稍加思索:在荣国府和大观园里,谁的地位最高?有几个人见了王夫人以及王熙凤(王夫人的代理人)不敬畏三分的,包括那些大男人?就算是在外当官的贾政,回到家里第一件事情也肯定是去贾母面前跪拜请安;他在家里面对王夫人时也得尊重地以“夫人”相称……

上述两种景象同时真实地存在于古代中国,这实际上印证了一个道理:与其说古代中国是一个像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教义鼓吹的那种“男尊女卑”的男权社会,倒不如说,“男女有别”才是儒家伦理文化中对男女关系的更为准确和根本的定位。用现代的话来说,儒家伦理认为,男女的社会分工是截然不同、不能混淆的——这就是俗语说的“男主外、女主内”。

如果恪守“阴阳相生相克”的儒家宇宙论观点,属于“阳”的男性应该在从治国平天下到赚钱养家的社会事务中发挥绝对的支配作用,而属于“阴”的女性则应当在家庭生活中扮演主导角色。作为这个充满辩证色彩的理论的另一半,儒家伦理哲学进一步认为,男女还必须在各自尽好本分的同时相互帮助和支持:女性应当照顾好男性,扶持他,乃至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提醒规劝他,使他更称职地行使社会功能;男性则应当给予女性从物质经济到以身示范等各方面的支持,帮助她更好地完成持家教子的家庭功能。唯有这样,社会才能平衡和谐,否则就会“阴阳失序”、“乾坤颠倒”,乃至天下大乱。

    在中国古代,这样一套关于男女关系的伦理价值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层面和每一个细胞。上至天子朝廷:皇帝管理朝政,皇后管理后宫,并有皇帝“独断乾纲”、皇后“母仪天下”之说;下至黎民百姓:丈夫在外赚钱养家,妻子孝敬公婆、相夫教子,亦有“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的教诲。

    也许还有必要说一下,在古代中国,可能找不出几个皇后是美女,这与小说和电视里的情形大相径庭。因为天子择后从来就不是以容貌为标准的,而主要是基于门第、品行、修养等与政治生活具有重大关联的因素。

 

二.

 

    至于前述那位青年女编辑所深恶痛绝的男人“三妻四妾”问题,在中国古代,这的确是一个合法的制度安排。当然,这里所说的合法,只是被习俗和亲邻接受并认可而已。因为传统中国从来就没有过关于“何为合法婚姻”的朝廷律令,对于它的约束完全交给了观念和习俗。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别说是三妻四妾,一个男人就算在正式妻子之外再娶上哪怕仅仅一房小妾,也需要相当雄厚的财力。因此,在真实生活中,真正有小妾的男人的比例是非常低的。这一点,你只要到伊朗和沙特这样的伊斯兰神权国家去看一看就能真实地感受到。这些国家严格奉行伊斯兰教法,法律许可男人娶四个妻子,但真正有四个妻子的男人实在是少而又少,因为娶不起、也养不起。

    常识还告诉我们,在正常年代,一个社会里同龄的男女之间的比例应该是11的关系。如果古代中国像那位女编辑误以为的那样,每个男人都有小老婆的话,不知社会上何来那么多女人?

    此外,与穆斯林社会男人“四个妻子”的同等法定地位截然不一样,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制婚姻极为强调“正室”与“偏房”之别。实际上,“妾”根本就不是妻子,其地位更像是花钱买来的佣人。普通人家出席重要的家族活动,丈夫是肯定要携妻子出场,而绝不会带上小妾的。天子家亦复如此,皇后一般很少抛头露面,但在像天坛祭天、先农坛春播之类的重大礼仪活动,皇后陛下一定会与皇帝陛下并驾前往,而他的三宫六院则不可能有机会享受那样崇高的待遇。由此可见,“妻”与“妾”的关系中虽确实蕴含着显而易见的不平等,但这种不平的更多地指向身份地位,而非指向性别。

    说到男女平等,有一个题外但又关系重大的话题是回避不了的,那就是所谓“包办婚姻”问题。在中国古代,男女婚嫁的决定权掌握在父母而非当事人自己手里。我不想为这种制度辩护,但我很想提醒大家思索一下:难道它真的像五四以后那些革命文学艺术作品中控诉得那么灭绝人性、一丝一毫合理性都没有吗?我不认为古人的道德和智力比我们现代人的低下,更不认为他们都是傻瓜,假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点合理性都没有的话,恐怕这种婚姻制度安排早就被更合理的模式取代了,用不着等到20世纪的五四新文化运动。

    如果我们将心比心地看待这个问题,我们也许不会否认,古代的绝大多数父母也像我们现代的大多数父母一样,一心为了儿女的幸福着想,更不会舍得把女儿当商品出手。而且,我还可以说,即使是父母做主的婚姻,通常父母也都会征得儿女本人的同意,很少会将他们竭力反对的事情强加于他们。这些都是简单而永恒的人性,只要是有一些生活阅历的人都明白,绝不会因为革命文艺的夸张描述就改变。

本质上说,传统的“包办婚姻”与现代的“自由恋爱”各自强调的是婚姻的不同侧面:前者从父母作为“过来人”的现实生活经验出发,将婚姻和家庭的稳定持久放在第一位;后者从男女双方当事人的自主愿望出发,将爱情放在第一位。很难说孰是孰非,只能说,在强调个人自由权利的现代社会,“自由恋爱”式婚姻更符合时代要求。但我依然要再追加一句:自由恋爱在古代中国并非稀罕之事,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描写爱情的诗歌、戏剧和小说了。

 

三.

 

    最后我必须作一些必要的声明,我写这篇文章,绝不是为了证明古代中国并不存在男尊女卑,更不是想要天下——尤其是冒女权主义者——之大不韪,为这种男女不平等作无聊的诡辩。

我还想说,我本人实际上并不认同这种基于儒家宇宙论的性别伦理观。在我的视野里,当今中国各行各业里到处可见“阴盛阳衰”(正面地说,应该是“巾帼不让须眉”)现象,这在我本人所从事的新闻传媒行业更是突出,足见儒家伦理对男女社会分工的定位是不正确的。我还真心地期盼,未来中国出现更多的女性主席总理、企业家和作家学者。在这里,我仅仅是想要消除许多现代读者——那位青年女编辑是典型——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进而指出我们应当如何更客观地看待历史,以便更好地理解它。

    我们必须明白,对于“平等”问题,支配传统中国社会的儒家伦理体系中有着与我们现代迥然不同的观点。这是一个宏大的课题,但简言之,儒家政治哲学认为,不同的人之间存在不平等是天经地义的,所谓“君臣父子”、“士农工商”,只能各安其所,不能妄图僭越,“君不君则臣不臣”,“农”不能做“士”的工作,也不能享有“士”的社会地位……但在另一方面,除了极少数个别情况,这种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并不意味着每一个个体的命运和分工生来都是注定。相反,士农工商的社会地位之间是可以自由流动的,教育和科举考试就是人们通过个人努力改变社会地位的途径。此外,社会地位的不平等也不意味着个体在道德上是不平等的,这就是所谓“人皆可为尧舜”。

    儒家世界观中的性别关系同样如此,从宏观的角度上说,作为阴阳两端,“阳”天然高于“阴”,两者之间存在一种支配与从属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女性个体的地位都必然低于男性,必须听命并从属于男性。实际上,放眼整个前现代历史,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可能是全世界最高的。我还认为,正是这种传统使得现代中国在推进男女平等时未遇上特别大的阻力。要知道,像男女同工同酬这种在我们看起来天经地义的事情,别说是中东穆斯林世界,就是在今日西方社会,都仍不能百分之百实现。

我猜想这与儒家文化里没有西方一神教(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创世说中的“女性低劣论”有密切关系。相反,中国上古传说中创造天地万物的恰恰是一位女神——女娲,虽然正统儒家学说并不认真对待这些天地鬼神问题。我个人因此认为,在儒家伦理体系中,“男女有别”是比“男尊女卑”更准确的性别关系定位。

    现代社会的主流平等观,是一种政治地位或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它与儒家平等观显而易见是不同的,用它的标准来衡量中国古代社会,我们眼睛里看到的自然鲜有可取之处。但是,我们也许应该思索一下,我们的时代很快也会变成“古代”,我们后人的政治和伦理标准也会改变,变得与我们的是非标准面目全非。按照这种逻辑,他们也定会将我们和我们的时代看得一钱不值。我们的标准并不是绝对的和永恒的,尽管我们误以为是那样。实际上,古人也像我们一样以为他们的标准才是万世不易的,不然他们怎么会说出“天不变、道亦不变”这样的话来呢?“人伦纲常”中的“常”字,正是永恒不变的意思。

    因此,我们应当“历史地”去看待历史,站在当时的时代价值标准下,才能更好地理解历史。我们学习历史,并不是为了证明过往的时代都是错误的,“如今才是唯一”。这样,我们便不可能真正从历史中收获什么有益的经验教训。

最后顺便说一句,现代社会将男女视为无差异的相同的社会存在,在我看来,并没有真正解决男女不平等问题,它只是用一个漂亮但空洞的政治口号掩盖了更为本质的问题而已。

写于2013918-19日,发表于《中国经济报告》杂志2013年第11期。

 
话题:



0

推荐

陈季冰

陈季冰

492篇文章 7年前更新

1967年12月生于上海,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曾任上海经济报副总编辑、东方早报副主编,现就职于上海商报社。著有从近现代历史出发探讨“中国崛起”问题的通俗学术著作《下一站:中国》。本博客内所有文章(除特别注明外)版权均为陈季冰所有,欢迎浏览,如欲转载,请事先与本人取得联系。 chjb@vip.sina.com。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号:冰川思想库,ID:bingchuansxk。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