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过现代教育的现代中国人,大多无意识地将直线型的历史进步论视为理所当然。在他们眼里,“封建社会”中女性毫无地位,完全是男性的附属品,这是毋庸置疑的。
的确,在古代中国,女子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因而也就不能做官。这实际上也意味着绝大多数女性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象征着儒家社会伦理规范的“三纲五常”中有“夫为妻纲”的教条,儒家典籍中还有“三从四德”的行为规范,而民间俗语中也充斥着“女子无才便是德”、“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之类蔑视女性的陈腐论调。到了明清以后,社会上更出现了女子缠足这样摧残女性身心健康的陋习。
然而,我想许多人应该都读过《红楼梦》这本中国古代最杰出的小说。我们不妨稍加思索:在荣国府和大观园里,谁的地位最高?有几个人见了 王夫人以及王熙凤(王夫人的代理人)不敬畏三分的,包括那些大男人?就算是在外当官的贾政,回到家里第一件事情也肯定是去贾母面前跪拜请安;他在家里面对王夫人时也得尊重地以“夫人”相称……
上述两种景象同时真实地存在于古代中国,这实际上印证了一个道理:与其说古代中国是一个像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教义鼓吹的那种“男尊女卑”的男权社会,倒不如说,“男女有别”才是儒家伦理文化中对男女关系的更为准确和根本的定位。用现代的话来说,儒家伦理认为,男女的社会分工是截然不同、不能混淆的——这就是俗语说的“男主外、女主内”。
如果恪守“阴阳相生相克”的儒家宇宙论观点,属于“阳”的男性应该在从治国平天下到赚钱养家的社会事务中发挥绝对的支配作用,而属于“阴”的女性则应当在家庭生活中扮演主导角色。作为这个充满辩证色彩的理论的另一半,儒家伦理哲学进一步认为,男女还必须在各自尽好本分的同时相互帮助和支持:女性应当照顾好男性,扶持他,乃至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提醒规劝他,使他更称职地行使社会功能;男性则应当给予女性从物质经济到以身示范等各方面的支持,帮助她更好地完成持家教子的家庭功能。唯有这样,社会才能平衡和谐,否则就会“阴阳失序”、“乾坤颠倒”,乃至天下大乱。
在中国古代,这样一套关于男女关系的伦理价值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层面和每一个细胞。上至天子朝廷:皇帝管理朝政,皇后管理后宫,并有皇帝“独断乾纲”、皇后“母仪天下”之说;下至黎民百姓:丈夫在外赚钱养家,妻子孝敬公婆、相夫教子,亦有“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的教诲。
说到男女平等,有一个话题是回避不了的,那就是男人的“三妻四妾”问题。在中国古代,这的确是一种合法的制度安排。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别说是三妻四妾,一个男人就算在正式妻子之外再娶上哪怕仅仅一房小妾,也需要相当雄厚的财力。因此,在真实生活中,真正拥有妾的男人的比例是非常低的。这一点,你只要到伊朗和沙特这样的伊斯兰神权国家去看一看就能真实地感受到。这些国家严格奉行伊斯兰教法,法律许可男人娶四个妻子,但真正有四个妻子的男人实在是少而又少,因为娶不起、也养不起。
常识还告诉我们,在正常年代,一个社会里同龄的男女之间的比例应该是1:1的关系。如果古代中国真像许多现代人误以为的那样,每个男人都有小老婆的话,不知社会上何来那么多女人?
此外,与穆斯林社会男人“四个妻子”的同等法定地位截然不一样,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制婚姻极为强调“正室”与“偏房”之别。实际上,“妾”根本就不是妻子,其地位更像是花钱买来的佣人。普通人家出席重要的家族活动,丈夫是肯定要携妻子出场,而绝不会带上小妾的。天子家亦复如此,皇后一般很少抛头露面,但在像天坛祭天、先农坛春播之类的重大礼仪活动,皇后陛下一定会与皇帝陛下并驾前往,而他的三宫六院则不可能有机会享受那样崇高的待遇。由此可见,“妻”与“妾”的关系中虽确实蕴含着显而易见的不平等,但这种不平的更多地指向身份地位,而非指向性别。
我立即必须作一些必要的声明,我写这篇文章,绝不是为了证明古代中国并不存在男尊女卑,更不是想要天下——尤其是冒女权主义者——之大不韪,为这种男女不平等作无谓的诡辩。
我还想说,我本人实际上并不认同这种基于儒家宇宙论的性别伦理观。在我的视野里,当今中国各行各业里到处可见“阴盛阳衰”——或曰“巾帼不让须眉”——现象,这在我本人所从事的新闻传媒行业更是突出,足见儒家伦理对男女社会分工的定位是不正确的。我还真心地期盼,未来中国出现更多的女性主席总理、企业家和作家学者。在这里我仅仅是想要消除许多现代读者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进而指出我们应当如何更客观地看待历史。
我们必须明白,对于“平等”问题,支配传统中国社会的儒家伦理体系中有着与我们现代迥然不同的观点。简言之,儒家政治哲学认为,不同的人之间存在不平等是天经地义的,所谓“君臣父子”、“士农工商”,只能各安其所,不能妄图僭越,“君不君则臣不臣”,“农”不能做“士”的工作,也不能享有“士”的社会地位……但在另一方面,除了极少数个别情况,这种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并不意味着每一个个体的命运和分工生来都是注定。相反,士农工商的社会地位之间是可以自由流动的,教育和科举考试就是人们通过个人努力改变社会地位的途径。此外,社会地位的不平等也不意味着个体在道德上是不平等的,所谓“人皆可为尧舜”。
儒家世界观中的性别关系同样如此,从宏观的角度上说,作为阴阳两端,“阳”天然高于“阴”,两者之间存在一种支配与从属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女性个体的地位都必然低于男性,必须听命并从属于男性。放眼古代世界,中国的女性可能是地位最高的,我猜想这与儒家文化里没有西方一神教创世说中的“女性低劣论”存在密切关系。相反,中国上古传说中创造天地万物的恰恰是一位女神——女娲,虽然正统儒家学说并不认真对待这些天地鬼神问题。我个人因此认为,在儒家伦理体系中,“男女有别”是比“男尊女卑”更准确的性别关系定位。
现代社会的主流平等观,是一种政治地位或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它与儒家平等观显而易见是不同的,用它的标准来衡量中国古代社会,我们眼睛里看到的自然鲜有好的地方。但是,我们也许应该思索一下,我们的时代很快也会变成“古代”,我们后人的政治和伦理标准也会改变,变得与我们的面目全非。按照这种逻辑,他们也定会将我们和我们的时代看得一钱不值。我们的标准并不是绝对的和永恒的,而我们误以为是那样。实际上,古人也像我们一样以为他们的标准才是万世不易的,不然他们怎么会说出“天不变、道亦不变”这样的话来呢?“人伦纲常”中的“常”字,正是永恒不变的意思。
因此,我们应当“历史地”去看待历史,站在当时的时代价值标准下,才能更好地理解历史。我们学习历史,并不是为了证明过往的时代都是错误的,“如今才是唯一”。不然,我们便不可能真正从历史中收获什么有益的经验教训。
最后顺便说一句,现代社会将男女视为无差异的相同的社会存在,在我看来,并没有真正解决男女不平等问题,它只是用一个漂亮但空洞的政治口号掩盖了更为本质的问题而已。
写于2013年9月18-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