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来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国美控制权之争终于在2010年9月28日暂时落下帷幕。当晚7时,备受关注的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宣布结果,大股东黄光裕提出的动议,除了取消董事会增发授权得以通过外,关于撤销陈晓、孙一丁的董事职务,及委任邹晓春和黄燕虹为执行董事的提案均未能通过。 老实说,这样的投票结果多少还是有些出乎事前大多数预料的。令人十分欣慰的是,大多数股东最终作出了一个相对折中和温和的选择:他们既不希望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及管理层人员出现重大变故,也不希望公司未来的股份结构发生剧烈调整。黄光裕看起来是输了一阵,但黄氏一方所言的“已经夺下了陈晓手里的刀”也不完全是打肿脸充胖子的“精神胜利法”。因为增发授权被否决毕竟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黄方仍将牢牢占据公司大股东的位置,这也为这位曾经的首富、中国民营企业界的一代枭雄留住了今后在上市公司内部东山再起的最后本钱。
正如许多评论家之前已经指出的,国美控制权之争在我们这个转型社会中的持续发酵,对于大到市场经济、法治社会、契约精神小到乃至资本市场、公司治理、股东权益、职业经理人委托责任、品牌建设等等,都具有难以估量的启蒙价值。因此,即便如一些悲观人士预计的那样,国美内讧无论是谁赢谁输,对这家雄居中国家电连锁行业老大的优秀民营企业,都是一件两败俱伤的事情,但若放到更宏观的视野中去看,因为相关的各利益主体都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行事,政府监管部门也牢牢地守住了自己作为一个中立的裁判员的边界,因而,这个事件代表的是中国现代商业文明的一次经典性胜利。
作为媒体,既然各方都守了规矩,我们自然就不应在这场争论中持任何立场。不过,事后回头分析争端双方的得失,依然是一件能够开启思路的有意义的事。
从近两个月来黄光裕家族和以陈晓为代表的国美管理层另一方各自的言行表现来看,黄氏家族身上似乎更多地体现了中国民间创业者的草根大无畏传统。这在他们一开始大打道德和民族品牌牌以图调动社会舆论的拙劣姿态中展现得一览无余。但从随后的变化中看得出,他们的学习能力同样是惊人的。而陈晓阵营的大多数应对手法,则更多地代表了一种顺应国际上现代企业治理先进理念的大趋势。这也就是为什么海外投资分析机构及海外财经媒体——如《金融时报》和《华尔街日报》——几乎一边倒地奉劝股东投票支持现任董事会、反对大股东的根源。在这类问题上,真正专业的分析者是决不会从泛道德化的角度考虑问题的,他们关心的是谁更能带领公司取得优秀的业绩,回报投资人。在陈黄二人最根本的分歧、即企业经营发展的思路方面,也同样是这样。黄光裕信奉的依然是跑马圈地式的粗放经营,而陈晓由于自己在与大摩的对赌中的惨痛失败教训而坚持精耕细作。
陈晓曾经反复追问过一个异常到位的问题:既然黄光裕先生始终把他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放在首位,那么国美为什么还要上市呢?这个问题,放在大股东经常肆意圈钱、侵占普通股民利益的国内市场上,尤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此外,相比已经带领国美走出困境、取得不错业绩的经验丰富的陈晓团队,黄氏家族仓促推出的律师邹晓春和黄光裕的胞妹黄燕虹是显然不能得到投资人的首肯的。
然而,我们这么分析,决不是抹杀黄光裕的价值。事实上,在当下中国的特殊语境下,可能国美这个已经在境外上市的公众公司的确更需要陈晓这样精明能干的现代职业经理人,但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眼下却无疑更加需要像黄光裕这样积极进取、永不言输的草莽创业英雄!虽然他已经为这个失范的时代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规范,永远比创造性地突破容易。况且,在中国特色的市场环境下,还真难说黄光裕的跑马圈地模式一定逊于陈晓的提高单产模式。因为之前发生在他们俩身上的竞争实践曾经明白无误地证明了,黄光裕才是胜利者。
针对公司控制权之争,黄光裕和陈晓都曾放过狠话——前者威胁“鱼死网破”,后者则以“鱼可能会死,但网不会破”反唇相讥。但从中国商业文明进步的立足点而论,我们不希望网破,更不希望鱼死。值得庆幸的是,理性的投资人昨天已经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写于2010年9月28日晚,本文系我应《新京报》之约所撰的该报2010年9月29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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